从十月到明年一月,短短三个多月里,我的儿子、我的外甥、我的侄子,三个人像走马灯一样,都要举办婚礼了。
以至于我的小弟大叫:太残酷啦,这几个月的收入等于零(他刚把女儿送到美国上大学)。
其中,我儿子排在第一个结婚。
忙了大半年,装潢、购物、订酒桌、发请帖……很烦很累很高兴。
最高兴的是哥嫂闻讯要从广州赶来(他俩去澳大利亚看望在那里读研的女儿,刚回来);
二弟原本打算年底才回来的(他刚拿到国际会计师的资质,正准备求职大搜索),也突然改变主意,要从加拿大赶来。
二弟说:这是大家族里第三代中第一个举办婚礼的,一定要回来轧一记闹猛。
后面的婚礼,他俩说就不一定参加了。
嘿嘿,只要为外甥和侄子的喜事留下红包就行!
除了亲兄弟外,我还有一帮四十年前下乡的兄弟姐妹。
我们原先有规矩的,互相不参加子女的婚礼,不送红包,只是在子女婚后,有喜事的主儿一定请几桌庆贺一下。
但是这次情况有了变化。
我那《四十年一家情》的明义哥,要从黑河赶来;
远在安徽巢湖的老邱,国庆前也赶到上海;
今天,又接到远在河南沁阳东娜的电话,说是已经定好车票,要带孙女同来。
这时,才深深体会到孔老夫子那句“有朋自远方来,不亦乐乎”的份量,除此,还有什么话能表达我的快乐呢?
我得打破规矩,叫上几个知青,在婚礼上好好陪陪远道而来的人。
当然,儿子婚后办酒的规矩不会因此而破掉的,否则,那帮知青饶不了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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